耽美读书 > 经典耽美 > 卷2的报恩 > 第44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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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之后过去两个月,阿彻照例每天早起送报纸,背着一只小邮差包穿家走户。丁先生家的《日报》和《经济报》,嘿咻,搞定!韩小姐家的《都市热报》,嘿咻,搞定!王大婶家的《庚林时报》……

咦?

狗崽子正要把《庚林时报》塞进门缝,冷不丁看见报纸最后一版上的头条新闻,蓦地怔住。

《世界全能犬大赛昨日落下帷幕,十七岁少年率爱犬史丢比首次参赛夺冠》

新闻还配了一张照片,绿茵场上,半蹲着的安嘉冕揉着大金毛的脖子面向镜头。

小金毛一屁股坐在楼梯道上,安嘉冕的人生真是太凶残了啊!他决定要去做的事,一定会做到,简直就像月亮绕着地球转,地球绕着太阳转,永远不会有意外。

阿彻盯着那张报纸发呆,报纸上的画面好像忽然动了起来,俊美的少爷揉揉大金毛的脖子,在四周如潮水的闪光灯下朝他转过头来:“史丢比,想找到小修,只需要记得一个字,go!”

没错!这就是无所不能的安少爷给他的启示!小狗崽叼着报纸精神抖擞地跑下楼梯,哎呀不对!又吭哧吭哧跑上楼,这是王大婶家的报纸!

☆、27·小修

庚林市是靠海的城市,但是海滩一直不成气候,直到阿彻十六岁那年,政府才把海滩作为旅游景点重点规划。这年夏天的海滩那叫一个人气爆棚,热火朝天。

阿彻搬完一箱冷饮,抬头抹了把汗,白色沙滩上到处是穿着清凉的男男女女,游泳的,冲浪的,晒日光浴的,好不热闹。而他大概是这里唯一穿着长牛仔裤,戴着太阳帽在海滩上跑来跑去的人。

任海和兄弟在海滩合伙开了一家冷饮店,准备趁旺季赚它一笔,阿彻入夏以来每天都在这里打工,反正暑假学校都放假,他也没处去找小修。

想起刚来庚林市那会儿,任海问他要是十年找不到怎么办,那时他还觉得十年很遥远,可是一眨眼,他都已经十六岁了。

小麦色皮肤的卷毛少年席地坐在冷饮店门口的阳伞下,翻出高中英语课本,但是太阳太毒辣,看了几眼眼睛就刺痛得看不下去了。少年望着一浪一浪翻涌的浪花,发了一会儿呆,仰头倒在沙地上,望着遮阳伞上的纹路继续发着呆。

这几年在城里看了不少电视剧,他也设想过许多和小修重逢的场景。

像是在书店的书架上拿下一本书,不经意间从缝隙中看见书架对面正低头看书的人,而那个人刚好就是小修;

像是天气太热,飞奔去饮料机买冷饮,刚要投币时发现另一个人也把手伸向了投币口,而那个人刚好就是小修;

像是上公车时发现忘了带交通卡又没有零钱,有先上车的乘客倒回来为他补了票,而那个人刚刚好就是小修……

大城市的人们每天起早贪黑地工作,过着机械忙碌千篇一律的生活,却又总是在编织这样那样美好的幻想,虽然老有人骂这样的剧情编排很狗血很俗气,但是他明白为什么编剧们乐此不疲。

因为,卷毛少年闭上眼,这样的重逢,真的很美啊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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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末的下午海滩上的人流量达到了最高峰,海岸广播不时提醒着游客不要靠近危险水域blablabla……阿彻送完冰激凌,找完零钱,往靠近海崖的方向望了望。

乌幽幽的黑色山崖下方也有一小块洁白的沙滩,却没个人影,那一带就是严禁游客靠近的危险海域,看上去平静无害,却出过好几起事故,听说是因为地势独特,导致海浪回涌不规律,经常会出现恶浪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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