耽美读书 > 经典耽美 > 九死不悔 > 第107节
的话。

犯罪的过程,杀人的动机,到藏起尸体,清晰明了。

高健握紧手里的笔,他想起岳涯高深莫测笑着说,会有一份完美证据证明于梦笙杀了人。

这些证据加在一起,还不够有力度吗?没有比死者的话更有力度的了。

岳涯啊,这个恐怖的男人,越想他越觉得恐怖。

就算是在拍着桌子说,不是于梦笙干的,给于梦笙翻案?能翻案吗?这么多证据摆在这,原邦的遗言还在这,罪证确凿,证据齐全,没有任何可能翻案的、

最高明的凶手不是躲避了警察的调查,让这个案子成为悬案,警察抓不到凶手。而是,让警察明知道凶手是谁,却没办法去抓。

就这些证据,足够让于梦笙枪毙,一份口供都不需要,直接可以判了死刑。

他理解了岳涯的气定神闲从哪来的,他知道岳涯能积极计划着以后生活的勇气从哪来的。

杀了好几个人怎么了?不是有人为系列杀人案承担后果了吗?

所以岳涯完全不用担心啊。

高健以为,岳涯说帮他高升一步,是想让他从办案里抹掉一些对岳涯不利的证据作为交换条件。现在看来完全没必要,他也没必要在为于梦笙呼天喊地的说无罪,他说于梦笙没杀人已经没立场没证据了,他能做的只是闭嘴,听从上级领导安排。

原志国浑身哆嗦,一个个证据摆在眼前,原志国脸青了红了黑了白了,最后还是秘书拿出救心丸给他吃了,原志国这才缓过这口气。

“高健,写结案报告,快速移交检察院提起诉讼,尽早毙了于梦笙。”

“是。”

高健没有任何异议。

“给我打,打出一份口供来,不交代就往死了打!”

原志国现在恨不得生吃了于梦笙。

刑警大队的人互看了一眼。

“好。”

公安厅厅长都这么说了,他们就放开手脚拿到一份口供吧。

二十四小时以后,于梦笙全部交代,杀害李瑾,原建设,李丽枝,原邦,交代得一清二楚。

特大系列杀人案,全线告破,这起影响恶劣,杀人手段狠毒的案子,犯罪嫌疑人归案,认罪伏法。

市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这件事,案子已转移到检察院,择日开庭。

原志国处理了原邦的丧事以后,带着省厅工作组成员回去,本市的杀人案落下帷幕,原志国病了一场,休息了半个月以后,头发花白精神头还不错,开始指挥各个市区的治安问题。省里的换届选举开始了。

市刑警大队大队长高建,因破案不利行政记过,点名批评。

也就是说,高健带着这两个处分,这辈子别想升官了。

高健反倒很平静,和他预想的差不多、

闹闹哄哄的杀人案把本市翻了个底朝天,几个月的纷扰终于归于平静。

洪元希被害一案,在网络上引起轩然大波,市局也做了声明,参与谋杀杀害洪元希的凶手已经死亡,所以这个案子也完结了。

高健去了一次看守所,于梦笙处于混沌的状态,人已经痴痴傻傻,嘴里念叨的只是别打我,别打我。

剃了光头,非常消瘦,脸上身上是掩藏不掉的青淤红肿,估计原志国也特别交代过,让于梦笙吃点苦头,于梦笙就被关进了特殊的房间,一群外边的黑社会分子,大混混,每天都会找于梦笙的不痛快,说白了就是新进去的被老人欺负。监狱内的欺负新人现象更加严重,狱警基本上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。

二十四小时的殴打各种折磨,于梦笙扛不住认罪了。到了看守所里每天也被欺负殴打,于梦笙的精神也就有点崩溃。

于梦笙的母亲变卖家产,把和岳涯新家一栋楼的那套房子卖了,把车也卖了,全国的找律师,想保住于梦笙一条命。

不用琢磨也不可能,这个案子原志国死盯着不放,能让于梦笙活下来吗?不可能的啊。

岳涯去新家,今天送电器的,他要盯着啊。刚进了电梯就看见房产中介的带着客户来看房。

一打听,十楼的房子要卖掉。

岳涯笑了。

“不用搬家了,我就说,住在这真的很好。”

再也不用看见不想看到的人。这里绿化很好,活动场所也大,小区的治安也越来越完善,距离洪楼和工作室都很近,花大价钱购买装修,他们都很喜欢的新家,多好啊。搬家干嘛呀。

现在就找个好日子搬家就行了。

仙挚开始上映,岳涯带着洪十六去看首映。

洪十六看着荧幕上那只小青鸾,希希穿着青绿色的裙子在荧幕上又蹦又跳,古灵精怪,可爱天真,十六红了眼圈、

岳涯搂住他的肩膀往怀里带。

“明天给希希扫墓吧,告诉她,她两个哥哥帮她报仇了。”

都死了,所有残害希希的,参与谋杀了希希的基本上都死了。

手刃仇人,真的太痛快了。

于梦笙一审枪决,不服原判二审,半个月后二审开庭,维持原判,枪决立即执行。

于梦笙死了,他死的不冤。

在于梦笙枪决第二天,岳涯和洪十六韩宇给希希扫墓。

“咱们明天就搬家了,哥给你留了一个房间,过几年有了妹妹你也是嫁人的年纪了,到时候就当你嫁了人,把房间留给你妹妹住。哥对不起你,现在才有脸到这来看你。希希,咱爸身体还行就是记忆力不太好,等春节的时候,我和岳涯带着老爸出国,准备把婚结了。你就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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