长夜漫漫,她辗转难眠,在轻轻移开尘默的手臂后,她下了床,在客厅拿出了纸和笔。她随身的包里总会带着一个本子和一支钢笔。
亲爱的尘默先生:
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,我已经离开了你的身边。恩,狗血偶像剧都是这样写的,然而我们的生活却很真实,一日三餐,遛狗看书。所以,我只是想给你写一封信,就这么简单。
细细数来,我已经七年,不对,八年没有写亲笔信了,从林溪回国到现在。我不能否认林溪的存在和意义,那只是自欺欺人。
林溪,这个我每次喊他都会不由自主地笑起来的名字,是我前二十七年生命的冬日暖阳。他的存在,补缺了我人生中父兄的角色,给予我难以替代的温暖。他本身的美好,也让我从一个女孩子变成一个少女。然而,我清楚的明白,林溪对于凌玥而言,有多重要,凌玥对于林溪而言,又是怎样的存在。这关系到逝者的隐私,我不方便多说。
他们离开人世的这七年,我十分之怀念与羡慕他们。每每午夜梦回,醒来都是泪